根據(jù)《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委辦〔2017〕42號)、《水利部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號)、《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粵河長組〔2019〕1號)等精神,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tài)空間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是河長制湖長制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
按照上述有關精神,清城區(qū)水利局根據(jù)我區(qū)的實際情況,結合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完成了清城區(qū)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F(xiàn)就《清城區(qū)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0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或方式反饋意見:
一、來函請寄:清遠市清城區(qū)東城文化綜合大樓三樓清遠市清城區(qū)水利局收(郵編:511500,請在信封上注明《清城區(qū)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字樣);
二、電子郵件:qyqchzb@163.com;
三、聯(lián)系電話:0763-3939655,傳真:3939104;
四、如需詳細劃界成果資料,請攜帶身份證實名向我局申請。
附件:《清城區(qū)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征求意見稿)
清遠市清城區(qū)水利局
2020年9月11日